税务研究 1996年 第4期 征收管理

代理理论与规范税务代理制度

李丽凤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代理理论的基本内容

代理原是一种法律概念,最早有关代理的观点出现在古罗马后期的罗马法中。经过漫长的阶段,逐步完善,1804年法国民法典、1900年德国民法典都有代理和代理权的规定。严格讲,当时的代理只是简单的商务代理,而目前,广义的委托代理关系广泛存在于现代经济社会中。它表示由一人或数人(委托人)与另一代表委托人进行工作的人(代理人)订立或明或暗的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理论则是在解释委托代理关系中所遇问题而逐渐获得支待的理论。代理理论有两种研究方法,一是实证代理理论,用非数学和实证的方法,集中讨沦承接合同技术对特定的人或实物资本的影响;二是规范代理理论,用数学和非实证的方式集中讨论个人偏好和不对称信息的影响。这两种方法都研究追求个人利益的个人之间签订合同的活动,都假定通过签订合同把代理费减少到最小限度,提出帕累托有效合同的设想。这两种方法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代理理论的框架。具体说,代理理论的内容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