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8期
文艺
税收不是企业的包袱(杂谈)
上一篇 下一篇前不久,笔者在报上看到一篇题为《企业肩上的包袱小了——新税制后企业流转税负担有所降低》的文章,读后颇为不解。因为只要稍有一点税法知识的人是绝不会在税收与企业包袱中间划上等号的。
众所周知,“包袱”一词是指额外的负担,带有贬义的色彩。目前,中国企业背负着且急需摆脱的包袱可谓林林总总,名目繁多,如各种强加的摊派与集资、过多的行政干预、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五花八门的回扣、解不开的三角债等,所有这些,毫无疑问都应归于此类。但无论如何,税收是绝不能被“兼容”进去的,否则,旨在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行后,国家税收岂不是也要被“放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