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11期
工作探索
“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实践运用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执法文书是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执法程序和内容,依法制作、发布的反映税收执法活动过程和环节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文书的质量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着事实认定过于简单,证据表述过于笼统,以及对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权使用的理由阐述不够准确充分,不能清楚地说明税收执法中对违法事实的处理或处罚依据等问题。
“说理式”执法文书是将法律规定同具体的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与法律预设的条件相对照,采用说明理由的方式进行演绎推理,对当事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和裁量,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而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它是对税务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证据分析及法律解释的全面强化,使整个案件的处理程序、方式、理由得以清晰呈现,使行政相对人知法、知情、知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理。其运用有利于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行政争议,营造文明和谐的税收执法环境,是顺应当前税收法治要求的切实举措。以下对“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实践运用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