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9期
工作探索
甄选辅导对象 准确提供纳税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不遵从通常分为蓄意不遵从和非蓄意不遵从。蓄意不遵从是指纳税人本身就不愿意遵从税法;非蓄意不遵从是指纳税人本身愿意遵从税法,但由于对税法了解不够或计算失误等原因导致纳税申报的结果不准确。非蓄意不遵从纳税人是税务机关的主要辅导对象。
一、依据风险任务科学确定辅导对象
税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非蓄意不遵从又可细分为显性和潜在两类。显性的非蓄意不遵从是指纳税人已经发生了不遵从行为;而潜在的非蓄意不遵从则是指纳税人可能会发生不遵从行为。
在应对低等风险时,税务人员如果判断出会因出现影响面较大的税收政策和新系统操作问题而产生大量潜在的非蓄意不遵从纳税人,应立即组织辅导,提前将纳税人潜在的非蓄意不遵从行为进行过滤和消除。实践证明,这类通过预判并主动发起的培训,能得到大多数纳税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