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10期
政策解读
基于企业所得税补偿性角度分析不征税收入税收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编者按:2012年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对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本刊特别约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辛连珠教授对15号公告进行系列解读,本文为系列解读之三,敬请关注。
企业所得税实质上是对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增值征税,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资金增加的来源分析,企业资产或资金的增加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投资者的投入;二是从贷款人借入;三是政府投入企业的无偿补助,也称政府补助,指“政府旨在专门向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提供某种经济利益的行为”。一般说来,无论是谁投入的资产,只要经历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就会产生增值,政府补助也不例外,但由于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其增值也会无偿地让渡于企业的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