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3年 第4期
调研分析
现行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亟需改进
上一篇 下一篇给予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是我国政府多年来实行的一项照顾性、鼓励性政策。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虽与1994年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脱节情况,但鉴于我国有6000万残疾人的具体国情,这一优惠政策还是延续保留下来,且短期内不可能取消。为了使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促进民政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笔者对浙江省金华市民政福利企业在实行这一优惠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与分析,以期提出使现行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更加完善的政策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