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2年 第10期
税制建设
关于增值税收入评价与预测方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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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收入评价与预测方法的探讨(*)
增值税收入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按分税制要求,虽然地方财政仅分享增值税收入的25%,但25%的增值税收入也是许多城市居于第二或第三位的收入。因此各城市在进行税收评价预测过程中,都将增值税作为主要税种。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增值税的特点,提出了对增值税评价和预测方法的初步构想。
一、主要研究方法的选择
众所周知,增值税收入是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基于此,我们在现有数据资料的基础上,选择增值税和与其相关的经济变量的平均发展速度作为比较分析思路。在面对仅有7年数据的情况下,我们考虑在趋势分析的基础上拓展时间序列平滑法,并考虑灰色系统理论中的gm(1.1)方法在较短时间序列时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