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8期 税制建设

税费改革后乡村组织如何有效运转

——来自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的调查

张松坚 何斌 上一篇 下一篇

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征收行为,维护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从实际来看,这次税费改革前两项目的已基本达到或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是,乡村组织的运转却遇到了较大的困难。据调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156个行政村的80%、20个乡(镇)、办事处的65%基本或勉强维持运转;而行政村的20%和乡镇办的35%,在没有一定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将难以运转,而且乡级运转困难甚于村级。

一、乡村组织运转困难的原因到底在哪里?

(一)税费改革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大幅减少了乡村两级的运转费用,这是导致乡村组织运转困难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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