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1年 第3期 税收与法制

论影响税收执法权的因素及对策

靳万军 上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税收立法不完善对税收执法的影响、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缺陷对税收执法权的影响、政府行政行为对税收执法权的影响、税务机关越权或者滥权对税收执法权的影响、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对税收执法权的影响、税收计划对税收执法权的影响等6个方面比较客观地描述了税收执法权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简要论述了这些问题对税收执法权的影响,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建议。

笔者曾经在《关于税收执法权的一般研究》①(①《关于税收执法权的一般研究》刊登于《税务研究》2001年第2期。)中对税收执法权划分情况及其种类进行了简要论述,据此,我们可以有这样一种认识,就是从理论上讲,税收执法权的划分应当是简明、清晰的,也是比较容易的,因为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已经确定,收入归属以及相应的税种已经明确。进一步说,税收执法权的主体是明确的,总体上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所有利益主体均应按照统一规则依法办事,无权自行其是。但是,理论联系实际,他们之间往往存在一些不甚协调的地方,这种不协调,既有税收执法权划分与实际享有之间存在的问题,也有税收执法权具体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还有外来因素影响税收执法权的问题等等。因此,研究税收执法权,必须从其现状出发,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实事求是的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完善使其能够更好地为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服务,为税收工作和税收事业服务。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