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0年 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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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可征税源与GDP结构相关性分析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始终快于gdp的增长速度,但其中增值税增长相对比较缓慢。本文以湖北省武汉市增值税可征税源与gdp结构相关性分析为基础,分析了增值税增长缓慢的原因及税源变化规律,并相应提出若干完善增值税税制的政策建议。
一、gdp统计口径与增值税税基的结构差异
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生产活动的总值。gdp的生产量、分配量和使用量三者是相等的,在统计学中被称为“三方等价原理”。按照此原理,统计部门用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对gdp进行统计。但在统计的实践中,由于受资料来源、统计口径等因素的影响,采用3种方法得出的统计结果往往不一致,特别是支出法统计出的gdp数值与生产法、收入法统计出的数值存在着差异。我国统计部门公布的gdp统计结果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是采用生产法统计的,第三产业是采用收入法统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