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9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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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的融资租赁行为,对企业进行融资租赁应该如何征税?
吉林省大安市国家税务局 张立东张立同志:
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解释,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业的范畴,它是一种具有融资性质以及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具体地说,是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选定的机器、设备等,先行购买,再出租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人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从形式上看,融资租赁是出租实物而不是贷款,但就其实质而言,是以出租实物为手段,实现发放贷款的目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信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