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7年 第5期
八面来风(热点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产财务混乱的现象应予以关注
上一篇 下一篇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利用外资的步伐不断加快,外商投资企业日益增多,对推动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混乱的问题日趋严重。我们调查182户外商投资企业中,有财务违纪问题的141户,违纪金额2 074.1万元,其中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39户。共性的问题有三个方面:
一、牟取不法收益。一是低估中方合股资产。如某县一家国有企业以场地使用权与港商合资,该场地经国土、国资部门评估价值人民币1720万元,而企业仅以52万元入帐。还有的是不按国际通行的现值评估法进行评估,使中方利益在合资经营期间受到严重损害。二是外商应缴的注册资本到位率低、到位时间达,甚至搞“空手道”式的欺诈手段。三是有的外商以合资企业出口外销产品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为由,收取费用。有的外商对投入的股本金采取既提取利息,又参与红利分配的“双重惠利法”。有的任意截留、挪用合资企业在境外的销售收入,使合资企业蒙受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