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6年 第11期 来稿摘登

各个国家和地区股票收益税简介

柳少波 上一篇

在美国,对股票交易所得征税时,政府允许投资者以资本收入弥补纳税年度内的资本损失。换言之,股票交易者的净损失允许用收入来冲减,其冲减限额在3000美元以内,未冲减的损失可在今后若干年的股票所得中冲减,直到完全冲减为止。公司凡符合有关规定的以财产交换股票的交易,以及兼并、收购股或资产公司的重组,均可免税,这种税制保护着纽约股票交易额在全球处于领先优势。

日本政府对来自证券出售的资本所得一律免征所得税。但对被认定为营业性交易或营业性分配的证券利得则除外 ,即每年发生30笔或50笔以上的证券交易其票面额超过6万日元,或票面额至少达600万元以上的一笔交易,或涉及30%以上的重要所有权的证券转让交易,在扣除50万日元资本利得后,对其余额征税,这种税制举措向维护股票正常交易者的利益倾斜。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