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5年 第8期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强化李永贵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强化
上一篇 下一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关心、重视下,各级地方党政的直接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新旧税制的平稳过渡,税收政策基本到位,征收管理得到加强,收入显著增长。1994年个人所得税累计征收入库72.48亿元,超过年度计划45.54%,比上年增长54.9%。这说明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水平,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培养公民纳税意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税法实施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非常重视个人所得税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多次听取汇报,指示加强征管工作。江泽民总书记指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对个人的过高收入运用税收手段进行调节,以防止贫富悬殊,保持社会稳定。李鹏总理指示,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朱镕基副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强对个人收入的监控,运用现代化征管手段搞好征管工作,对偷、抗税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