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5年 第7期 工作研究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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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是我国流转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现行工商税制中的主体税种之一。增值税管理实行专用发票的办法,这在我国是个新举措。虽然从总体上看非常严密,但是由于在管理使用上涉及面广,操作人员又多,所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商业部门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出现的问题。目前,我省商业部门实行的是“以存挤销”的核算办法,其销售对象大部分是消费者,一般不索要发票。但也有少部分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时索要专用发票。商业部门开出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远远小于实际销售额。因此,其销售开出的专用发票不能作为销售核算的原始凭证。这样,商业部门就可以不受限制,完全可以照顾关系随便乱开专用发票。如吉林市的一家商业批发企业将发票作为送货单,既影响了货款结算,又增大了丢失的可能性。商业零售企业专用发票又无专人管理和填开,出现了许多代开、乱开专用发票的现象。上述问题都造成了偷税和形成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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