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93年 第2期
征收管理
分配制度的改革是征管改革的深层突破点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征管改革实行征、管、查三线管理后,如何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加强“三线”相互制约、监督,实行目标考核管理,是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急需解决的难题。其中,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实行税务人员聘用定级和领导干部聘任制,是完善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实行聘用定级和聘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实行聘用定级和聘任制,是当前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已基本形成了“三线”或“两线”管理的机制,但是,实行征、管、查三线管理至今,还存在办事拖沓、相互推诿、工作效率低的现象等等。这些都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当前税务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仍然缺乏竞争机制,不利于调动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为此,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实行聘用定级和聘任制,引进竞争机制,是当前税收征管深化改革的关键和突破点。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其核心是利益机制,把每个税务人员的职务与工资收入同贡献直接挂钩,以调动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