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90年 第8期
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大力支持税收工作河南省驻马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大力支持税收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党和国家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国家行政管理的制度化、法律化问题逐步提上日程。为了及时,妥善地解决行政纠纷.建立行政复议制度,这是解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经常发生的行政纠纷的一种好办法。我区两级人民法院是从 1987年初正式全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实践证明,通过对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不仅及时保护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对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偷税、漏税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暴力抗税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干扰了税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破坏了国家税法的贯彻执行,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整顿税收秩序,是当前国家治理整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人民法院一定要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坚决有效地制止偷税、漏税、欠税、抗税等违法行为。近几年随着普法教育的逐步深入,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不仅知道依法行事,还知道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在纳税问题上与税务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会越来越多。我们人民法院将依法及时。正确地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发生的纠纷。以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大力支持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前人民法院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上,应做到以下几点: